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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护士进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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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护士进修相关规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是以神经科为重点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年接受几十名来自全国各医院的护理进修人员,为规范医院进修护士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申请护士进修的条件

    1.经执业注册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护理专业),需有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进修特殊科室专业(手术室、ICU、急诊等),需有从事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单位推荐,身体健康。

二、进修时间安排:每年1月、4月、7月、10月招生,进修时间可选三个月或半年。

三、进修申报程序

    1.从北京天坛医院网站www.napetslk.com上下载《北京天坛医院护士进修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经选送单位盖章确认后,将可扫描件发至邮箱ttyyhlb@163.com并备注“护士进修申请”或 邮寄/传真至北京天坛医院护理部(贾老师)。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北京天坛医院行政楼护理部,邮编100070,传真:010-59978336 。

    2.护理部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合格者由护理部提前两周统一发送《进修通知单》至个人邮箱。

四、进修手续的办理

    1.进修人员需按通知时间,持《进修通知单》至我院护理部报到。报到时须出示以下原件: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毕业证书、体检表(肝功、乙肝五项、胸透及其他常规项目)。同时上交进修申请表原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资料,具体要求详见进修通知单。

    2.进修人员到护理部进行报到信息登记,同时领取进修培训计划。

    3.未按要求时间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进修要求

    1. 来院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2. 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不得私自请假、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需由原单位向我院护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准予休假。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护理部, 电话:010-5997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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