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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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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有效。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每年3月份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6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统一要求格式整理,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问卷星链接,纸质材料邮寄至指定接收地址:

1.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电子版和网报后打印纸质版(本人签字),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和复印件,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2.有效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须注明培养类型是专业学位还是科学学位)原件和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3.本硕学历学位证明”;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4.本硕成绩单”;

(5)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5.英语成绩证明”;

(6)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件和电子扫描件。推荐信需按统一格式,单独装入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信封骑缝处亲笔签名后与其他材料一并邮寄;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6.专家推荐意见”

(7)《思想政治情况表》盖章后纸质原件和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7.思想政治情况表”

以上材料(1)—(7)合并为1个压缩包文件,命名方式:1.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资格审核材料,如:“1.张三-外科学-李四-资格审核材料”。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2.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硕士学位论文,如:“2.张三-外科学-李四-硕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3.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研究计划书,如:“3.张三-外科学-李四-博士研究计划书”;

4.个人简历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4.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简历,如:“4.张三-外科学-李四-简历”;

5.成果获奖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填写并打印《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说明。成果获奖汇总表Excel电子版命名方式:5.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成果获奖汇总表,如:“5.张三-外科学-李四-成果获奖汇总表”;

科研成果和获奖的统计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年(时间待定),在此日期后取得的成果和获奖不予统计。

6.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发表论文汇总表,提供发表论文全文及杂质封面和目录(仅接收的论文还需提供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接收函),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论文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论文汇总表的发表论文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6-论文1、6-论文2、6-论文3....”。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6.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发表论文,如:“6.张三-外科学-李四-发表论文”

7.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专著编写汇总表,提供书籍封皮、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编译者名单页等支撑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专著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专著编写汇总表的编写专著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7-专著1、7-专著2、7-专著3....”。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7.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专著,如:“7.张三-外科学-李四-专著”

8.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汇总表,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其他能证明项目下达金额以及参与人情况的材料(任务书原件需有本人姓名,否则不用填报),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科研项目汇总表的科研项目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8-项目1、8-项目2、8-项目3....”。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8.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科研项目,如:“8.张三-外科学-李四-科研项目”

9.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发明专利汇总表,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专利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发明专利汇总表的发明专利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9-专利1、9-专利2....”。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9.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专利,如:“9.张三-外科学-李四-专利”

10.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获奖情况汇总表,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获奖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获奖情况汇总表的所获奖项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10-获奖1、10-获奖2....”。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10.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获奖,如:“10.张三-外科学-李四-获奖”

11.请根据附件2中所填的社会任职汇总表,提供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任职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社会任职汇总表的各项职务进行一一对照并在纸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如:“11-任职1、11-任职2....”。所有PDF格式电子版支撑材料命名方式与序号标注相同,并合并为1个压缩包,命名方式:11.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任职,如:“11.张三-外科学-李四-任职”

12.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若有)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方式:12.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其他,如:“12.张三-外科学-李四-其他”

13.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命名方式:13.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执医证书/执医证书+规培证书,如:“13.张三-外科学-李四-执医证书+规培证书”。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二)格式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应按照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列整理,复印件保证图文清晰,并用铅笔在各类别材料右上角标注1、2、3等序号,如果某一类别没有,则跳过编号。纸质材料最晚于12月8日完成邮寄(以快递运单打印时间为准),只接收顺丰快递寄付,到付一律拒收。

电子版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理、命名,上传至指定问卷星链接。注: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再上传,禁止重复上传!

(三)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链接:https://jiaoyuchu.wjx.cn/jq/93383326.aspx

材料提交有效期:2020年11月9日0时-2020年12月8日24时

(四)纸质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北京天坛医院教学部 于老师 59978224

(五)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公布网址://www.napetslk.com/Html/News/Main/1321.html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12月8日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学院,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视为放弃。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依据申请考核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见附件1)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按一定比例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官方网站的科研教学模块中公布。

网址://www.napetslk.com/Html/News/Main/1321.html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其报考学位类型要求;

3. 考生学术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招生要求;

4.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在校学习课程成绩是否有挂科/补考记录。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5.学术成果: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发表的论文情况(期刊级别、JCR分区与影响因子)、编写专著、发明专利以及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6.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学期间获奖情况等。

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参见附件1。

四、综合考核办法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150分钟。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C区教学楼(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及面试答辩考核。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2.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①专业学位:辅助检查、临床技能操作、病例分析等;②科学学位:科研实验技能操作等。

3.面试答辩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暂定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需准备1-3分钟个人汇报PPT,以及专业要求的其他事项;面试考核要求以学院和招生专业通知为准。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60分。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合格线:180分。

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答辩考核环节。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三)综合考核疫情防控要求

请所有入围综合考核考生仔细阅读附件3.“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参加考核。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59978224(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ttyjszs@vip.163.com

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链接:https://jiaoyuchu.wjx.cn/jq/93383326.aspx

纸质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北京天坛医院教学部 于老师 59978224

学院信息发布网址://www.napetslk.com/Html/News/Main/1321.html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59976021           学校:010-83911095


附件:

1. 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评分细则

2. 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

3. 首医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

4. 首医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考生健康承诺书

012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附件1.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查评分细则.docx

012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附件2.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等汇总表.xls

012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附件3.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012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附件4.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首都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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