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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药物警戒

美国众议院通过修订法案加强上市后药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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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月11日,美国众议院以403:16票通过了“处方药使用者费用法案”的更新草案,希望赋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的权力。

  根据这项法案,FDA有权强制性要求制药公司对上市后产品展开研究,或者在药品出现新的安全性问题时要求对药品说明进行修改。而在目前情况下,FDA只能非强制性要求制药公司采取这样的行动,其结果可能是FDA与制药公司之间旷日持久的谈判。

  立法人员表示,之所以要求采取上述安全改革措施,是因为FDA在已经发现药物存在有害副作用时,未能有效地作出反应。制药行业和消费者团体对这项法案表示支持。

  根据该法案,制药公司如果违抗FDA关于更改药品说明书和开展上市后研究等命令,每次可能会面临不超过25万美元的罚款,如果在一个程序上出现多次违抗现象,罚金可能高达5000万美元。

  今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类似的药品安全法案。不过,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通过的法案在某些条款上存在差异。因此,这项法案在提交布什总统前,参众两院必须通过商谈解决这些差异。

  (Scrip No 3272, 医药经济报 2007年7月20日)

本文摘自《药物警戒快讯》2007年9月6日第12期(总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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