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
美国FDA警告双膦酸盐类药可能导致严重肌肉骨骼痛
2008年1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信息警告双膦酸盐类药物导致严重骨痛、关节痛和/或肌肉痛(肌肉骨骼痛)的可能性。尽管双膦酸盐类药物的说明书中已经包含了严重的肌肉骨骼痛的说明,但二者之间的联系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可能被医护人员所忽视。
2005年,FDA发布了关于阿仑膦酸盐(alendronate)和利塞膦酸盐(risedronate)上市后病例回顾研究的结果,结果显示:骨痛、关节痛和/或肌肉痛与阿仑膦酸盐和利塞膦酸盐有关。回顾的病例中,服用阿仑膦酸盐出现疼痛的最短时间为1天,最长为52个月。此次研究,并没有把疼痛定义在某一具体解剖位置上,一些患者报告为局部疼痛但后来发展为弥漫性疼痛,大部分病例的疼痛被描述为剧烈的甚至是致残性的,一些患者由于剧烈疼痛以致无法正常活动,一些患者需要借助工具才能行走。在寻找病因过程中,多数患者经历了各种测试,为了缓解疼痛使用了各种方法包括服用阿片类药物,一些患者有过停用药物疼痛缓解的经历,其中一部分在停药后疼痛立即缓解,一部分缓慢或部分缓解。
严重的肌肉骨骼痛可能在服用双膦酸盐类药物的数天、数月或者数年后发生。该类药物导致肌肉骨骼痛的危险因素目前尚不清楚。FDA强调双膦酸盐类药物引起的肌肉骨骼痛应与使用该类药物的急性期反应区别对待,急性期反应表现为发热、寒战、骨痛、肌肉痛和关节痛,这些症状通常在首次静脉滴注双膦酸盐类药物后一周或口服该类药物一个月后发生。急性期相关症状也通常在继续服药数天后消失。
FDA建议医护人员应该判断严重的骨、肌肉、关节痛是否为双膦酸盐类药物引起,以考虑暂时或永久性的停止该药的使用,并提醒医护人员注意以下内容:
患者严重的肌肉骨骼痛可能由双膦酸盐类药物引起。所有双膦酸盐类药物的说明书[注意事项]部分包含了该类药物可能引起骨痛、关节痛、肌肉痛的信息。疼痛在65岁以上的患者中普遍存在,但病史和用药史可能揭示严重肌肉骨骼痛与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之间的关系。如果出现严重疼痛症状,开具该类药物的医生应该考虑停药。
对有严重肌肉骨骼痛的患者应进行监测。在停止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后肌肉骨骼症状可能很快缓解、缓慢缓解或者根本无法缓解。如果在停用药物后症状无法减轻或缓解,医生应该判断引起肌肉骨骼痛的原因。
权衡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的风险效益。双膦酸盐类药物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高钙血症、帕哲氏病、多发性骨髓瘤和实体瘤的骨转移。
目前,FDA正在进一步评估严重骨骼肌肉痛与双膦酸盐类药物的关系。评估将需要6个月,届时FDA将发布有助于鉴别和治疗严重骨骼肌肉痛的信息。
(FDA网站)
编者提示:
1.检索SFDA基础数据库,双膦酸盐类药物在我国均有生产和进口。国内双膦酸盐药物有阿仑膦酸钠、埃本膦酸钠、利塞膦酸钠、氯膦酸二钠、氯屈膦酸二钠、帕米膦酸二钠、羟乙膦酸钠、亚甲基二膦酸盐、伊班膦酸钠、依替膦酸二钠、英卡膦酸二钠、唑来膦酸。
2. 国内部分双膦酸盐类药物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部分对性骨痛、关节痛、肌痛进行了提示。
本文摘自《药物警戒快讯》2008年1月28日第1期(总第5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