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
欧盟警示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近期,欧洲药品管理局药物警戒工作组(PhVWP)对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价,包括精神和行为异常,并建议修订产品说明书。此外,PhVWP还提醒应监测使用此类药物的儿童的生长情况。
吸入性皮质激素是处方药,用于预防持续性哮喘;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可以是处方药,也可以无需处方在药房购买,适应症包括预防和治疗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治疗鼻息肉和非感染性鼻炎。
众所周知,皮质激素类药物全身性使用与罕见的精神和行为异常有关,包括精神活动过度、失眠、焦虑、抑郁和攻击行为。对于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也可能会产生同样的全身性作用(指药物从给药部位被吸收进入血循环,对全身而不仅是局部产生作用),尽管发生频率远低于全身性用药。在欧盟一些国家,精神科的不良反应已包含在部分吸入性皮质激素类药品的说明书中,但不是所有此类药品说明书都进行了警告。
此外,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还会导致精神异常以外的其他全身性作用,包括库欣综合征、库欣样特征、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儿童和青少年生长迟缓、白内障和青光眼等。虽然在吸入性皮质激素的产品信息中描述了非精神科的不良反应,但是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产品信息中仅包括对这类风险的泛指,而并没有包括具体的例子(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视觉损害)。
医学文献显示,精神和行为障碍是哮喘或过敏患者较常报告的不良反应,这些患者经常使用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治疗。有较大比例的患者同时出现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症状,因此可能同时使用了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这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PhVWP审查了与吸入性或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有关的精神和行为异常的不良反应,以及与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有关的全身性作用。审查的数据包括经成员国的自发报告系统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发表的流行病学研究和其他研究、全身性暴露和药物代谢动力学资料,以及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在英国的使用数据。该审查涉及的药物包括:倍氯米松、倍他米松、布地奈德、环索奈德、地塞米松、氟尼缩松、氟替卡松、莫米松、泼尼松龙、替可的松和曲安奈德。
PhVWP注意到有许多关于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精神和行为异常的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一些无法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例如,因为经常与已知可导致行为异常的药物联用。然而,还有一些病例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因素,或呈再激发阳性。几乎没有证据表明更严重的精神科不良反应(例如精神病或自杀行为)与吸入性和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有关。与成人报告相比,儿童精神异常的不良反应病例数量升高更多。
欧盟自发报告系统或者医学文献中,还报告了一些与鼻内给药皮质激素相关的非精神科全身性不良反应病例,特别是一些与吸入性皮质激素相关的全身性作用,如肾上腺功能抑制、儿童生长迟缓和视觉损害。虽然与这些产品的广泛应用相比,其病例数量较少,但是其中有一些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病例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被排除,特别是高剂量或长期使用此类药品。
值得注意的是,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品因为推荐剂量低、治疗时间短或仅为季节性用药、全身性吸收和分布较少,所以与吸入性皮质激素相比,其全身性不良反应风险可能更低。
PhVWP建议将下列关键要素加入到现有的信息中,以保证在欧盟范围内产品信息的一致性:
对于吸入性皮质激素类药品,其产品特征摘要(SmPC)应包括:
有关对精神异常不良反应,特别是儿童发生此类不良反应的具体描述(“警告和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部分)。
对于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品,其SmPC应包括:
有关精神异常和其他全身性不良反应的具体实例,并表明其发生的可能性低于口服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品(“警告和注意事项”部分)
有关可能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的信息,特别是长期高剂量使用(“不良反应”部分)
有关需要监测儿童生长的警告(如果该产品经批准用于儿童)(“警告和注意事项”部分)
有关“已有关于使用鼻内给药的皮质激素类药物引起儿童生长迟缓的报告”的描述(如果该产品经批准用于儿童并且作为滴鼻剂使用)(“不良反应”部分)。
(EMA网站)
本文摘自《药物警戒快讯》2011年3月31日第4期(总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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