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
TGA提醒坎地沙坦妊娠期应用易造成胎儿畸形
澳大利亚网站TGA提醒医务人员,坎地沙坦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以及ACE抑制剂禁用于妊娠期。妊娠期暴露于上述药物可能导致胎儿毒性。已发生妊娠或计划妊娠的患者应改用其他抗高血压药治疗。
TGA已接到4份关于妊娠期使用坎地沙坦后发生胎儿畸形的报告,其中3份报告是在2011年收到的。一病例中,在受孕前开始使用坎地沙坦,并持续使用至妊娠30周。胎儿被诊断为肾功能衰竭、肾钙质沉着症和先天性泌尿生殖系统异常。另一病例中,诊断为无羊水和可能的肾脏发育不良。妊娠34周时胎儿死亡,此时已停用坎地沙坦7周。第三个病例中报告为肾功能衰竭和肾脏畸形。
TGA也收到了关于妊娠期使用厄贝沙坦、依那普利、赖诺普利、培哚普利和卡托普利后发生胎儿畸形的报告。
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ACE抑制剂被归为澳大利亚妊娠期用药的D类。此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期。
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抗高血压药与胎儿肾功能降低、羊水过少和颅骨骨化延迟相关。此类药物用于妊娠期与新生儿肾功能衰竭、低血压和低钾血症等疾病相关1。认为在中孕期和晚孕期暴露发生胎儿畸形的风险最高2。
对医务人员的建议:
对于生育年龄女性,医务人员应考察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和ACE抑制剂的使用。对于上述女性,应告知对胎儿的风险,并建议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以避免意外的胎儿暴露。正在接受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或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如发生妊娠或计划妊娠,应建议其与医生进行讨论。已发生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女性应改用其他抗高血压药治疗。关于妊娠期使用抗高血压药的信息,见2012年4月的《澳大利亚处方者》。
参考文献
1、Atacand Product Information. Astra Zeneca Pty Ltd. 2011 Jul.
2、Quan A. Fetopathy associated with exposure to 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s and angiotensin receptor antagonists. Early Hum Dev 2006:82:23-8.
3、Donovan P. 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 Aust Prescr 2012:35:47-50.
本文摘自《药物警戒快讯》2012年7月27日第7期(总第1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