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天坛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4.本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谈判。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 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0)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令颁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取得消防公安机关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或者取得临时一级资格证书。
(11) 按照采购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12日9:00 - 9:3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附有磋商保证金。
9.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磋商会议时间从2018年12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届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3)联系方式:010-59978239
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邮政编码:100055)
(3)联系人姓名:赵雨辰、王安琪
(4)电话:010-63348577、63348272
(5)传真:010-63378520
13.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开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3)账 号:323357659051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